第五届教职工“特师好声音”歌手大赛活动通知

2025-06-05      阅读:10

为了展示我校教师的艺术风采,丰富教师的精神文化生活,构建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提升文化生活的品位,校工会决定举行第五届教职工“放飞梦想,弘扬师德”特师好声音歌手大赛。

一、活动目的

   展现我校教职工的团队精神,展示教职工的风采和团队奋发向上、团结和谐的精神面貌,增进广大教职工的职业幸福感,丰富广大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培育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和谐奋进的校园氛围。

二、活动主题:放飞梦想,弘扬师德

三、活动主办单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工会

活动协办单位:音乐与舞蹈学院分工会

四、参赛对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职工(音乐与舞蹈学院声乐教师除外)。

五、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10日上午11

  比赛时间: 2025617日上午900

六、活动比赛地点:音乐厅110

七、活动报名方式

  由各分工会于610日上午11前发送选手报名信息(分工会名称+姓名+歌曲名称+歌曲伴奏MP3格式)至校工会邮箱,邮箱地址:550516139@@qq.com

八、活动要求及奖项设定

1.演唱内容:每位选手自选曲目一首,歌曲内容积极向上,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社会正能量,唱法不限。

  2.演唱者要求表情自然、大方,需着舞台装,费用由各分工会负责。

  3.各分工会各派两名选手进行参赛。

  4.演唱者611日上午9 点进行比赛抽签,地点:工会办公室 211  

5.比赛奖项设定: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其余为优胜奖。音舞学院非声乐专业教师参赛设立特别奖。请各分工会派优秀选手踊跃参赛。

 6.各分工会派出2名选手和4名观众参与活动。

 


 附件1:演唱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歌曲内容思想性强、格调高雅、健康向上、符合活动主题。(20分)

2.歌唱音准、节奏好,吐字清晰、声音统一、气息流畅、音色优美,音质纯净,音域宽广(20分)

3.对作品风格把握准确,情感表达恰到好处,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20分)

4.台风端庄,表演自然,富有美感。(20分)

5.舞台服装符合歌曲演唱风格。(20分)。

附件2

第五届教职工“特师好声音”歌手大赛报名报

序号

分工会

姓名

歌曲名称

联系电话

 

 

 

 

 

 

选手1

 

 

 

 

 

选手2

 

 

 

 

 

观众1

 

 

 

 

 

观众2

 

 

 

 

 

观众3

 

 

 

 

 

观众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