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展示我校教师的艺术风采,丰富教师的精神文化生活,构建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提升文化生活的品位,校工会决定举行第五届教职工“放飞梦想,弘扬师德”特师好声音歌手大赛。
一、活动目的
展现我校教职工的团队精神,展示教职工的风采和团队奋发向上、团结和谐的精神面貌,增进广大教职工的职业幸福感,丰富广大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培育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和谐奋进的校园氛围。
二、活动主题:放飞梦想,弘扬师德
三、活动主办单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工会
活动协办单位:音乐与舞蹈学院分工会
四、参赛对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职工(音乐与舞蹈学院声乐教师除外)。
五、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0日上午11点
比赛时间: 2025年6月17日上午9:00
六、活动比赛地点:音乐厅110
七、活动报名方式
由各分工会于6月10日上午11点前发送选手报名信息(分工会名称+姓名+歌曲名称+歌曲伴奏MP3格式)至校工会邮箱,邮箱地址:550516139@@qq.com
八、活动要求及奖项设定
1.演唱内容:每位选手自选曲目一首,歌曲内容积极向上,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社会正能量,唱法不限。
2.演唱者要求表情自然、大方,需着舞台装,费用由各分工会负责。
3.各分工会各派两名选手进行参赛。
4.演唱者6月11日上午9 点进行比赛抽签,地点:工会办公室 211
5.比赛奖项设定: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其余为优胜奖。音舞学院非声乐专业教师参赛设立特别奖。请各分工会派优秀选手踊跃参赛。
6.各分工会派出2名选手和4名观众参与活动。
附件1:演唱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歌曲内容思想性强、格调高雅、健康向上、符合活动主题。(20分)
2.歌唱音准、节奏好,吐字清晰、声音统一、气息流畅、音色优美,音质纯净,音域宽广(20分)
3.对作品风格把握准确,情感表达恰到好处,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20分)
4.台风端庄,表演自然,富有美感。(20分)
5.舞台服装符合歌曲演唱风格。(20分)。
附件2:
第五届教职工“特师好声音”歌手大赛报名报
序号 | 分工会 | 姓名 | 歌曲名称 | 联系电话 |
|
|
|
|
|
| 选手1 |
|
|
|
|
| 选手2 |
|
|
|
|
| 观众1 |
|
|
|
|
| 观众2 |
|
|
|
|
| 观众3 |
|
|
|
|
| 观众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