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教职工“特师好声音”歌手大赛

2023-06-02      阅读:10

为了展示教师的艺术风采和丰富教师的精神文化生活,构建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提升文化生活的品位,展现教职工的靓丽风采与艺术专长,我校工会决定举行第三届教职工“放飞梦想弘扬师德”特师好声音歌手大赛。

一、活动目的

    展现我校教职工的团队精神,展示教职工的风采和团队奋发向上、团结和谐的精神面貌,增进广大教职工的职业幸福感,丰富广大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培育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和谐奋进的校园氛围。

二、活动主题:放飞梦想弘扬师德

三、活动主办单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工会

活动协办单位:音乐与舞蹈学院分工会

四、参赛对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职工、音乐学院专业声乐教师除外。

五、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202365日至67

  比赛时间: 2023616日(周五下午),中午11:50参与活动人员在114工作餐,12:30图书馆门前集中乘车出发。

六、活动比赛地点:栖霞区党校多功能厅

七、活动报名方式

  由各分工会于67日上午11点前发送选手报名信息(分工会名称+姓名+歌曲名称+歌曲伴奏MP3格式)至校工会邮箱,邮箱地址:550516139@@qq.com

八、活动要求

1.演唱内容:每位选手自选曲目一首,歌曲积极向上,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社会正能量,歌唱类别及唱法形式不限,演唱形式采用独唱。

  2.演唱者表情自然、大方,需着舞台装,舞台费用由各分工会负责。

  3.根据教师比例除音乐学院外,其余分工会各派两名进行参赛。

   4.音乐学院教师将于 6 7日开始为各分工会选手进行为期两周声乐指导训练,请各位选手在指导前熟悉好自己的比赛作品。 

   5.演唱者6169  进行比赛抽签,地点:工会办公室 211  

6.比赛奖项设定: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胜奖9名。设立奖金勉励,请各分工会派优秀选手踊跃参赛,比赛第二,友谊第一。

7.各分工会派出2名选手和2名观众参与活动。

九、比赛议程(比赛当天)

  1.开场表演:音乐学院嘉宾

  2.主持人介绍到场嘉宾及其评委;

  3.主持人宣读评分细则;

  4.各位参赛选手依次上台演唱,5号选手之后依次现场亮分;

  5.请助场嘉宾演唱;

  6.总分,评奖、颁奖,选手合影;

  7.主持人宣布比赛结束。

十、比赛其他准备工作

1.舞台的搭建、背景灯光

 2.评委老师的确定(刘世音桑伟张贺香

 3.节目顺序及主持人、主持稿的确定

 4.安排统分、收分人员及纸、笔、计算器的准备

  5.奖状奖金发放引领员的安排

  6.观众的安排及安全管理纪律工作的安排

附件1:演唱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歌曲内容思想性强、格调高雅、健康向上、符合活动主题。(20分)

2.歌唱吐字清晰、声音统一、气息流畅、音色优美,音质纯净,音域宽广(20分)
3.
对作品风格把握准确,情感表达恰到好处,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20分)
4.
台风端庄,表演自然,富有美感。(20分)
5.
舞台服装符合歌曲演唱风格。(20分)。 

附件2

第三届教职工“特师好声音”歌手大赛报名报

序号

分工会

姓名

歌曲名称

联系电话

 

 

 

 

 

 

选手1

 

 

 

 

 

选手2

 

 

 

 

 

观众1

 

 

 

 

 

观众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