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二级教代会的通知

2020-01-10      阅读:1592

各分工会:

 按照《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规定,各分工会要组织召开好2019年度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本单位、本部门2019年的工作,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确定2020年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和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分工会组织作用,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民主参与意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为学校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会议主要议题

二级教代会的主要议题可由二级单位的党、政、工研究决定,其议题主要是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包含二级单位行政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教代会议题根据二级单位实际和教职工的愿望拟定,并经有关会议讨论决定。

三、规模和形式

学校教代会代表一般是二级教代会的代表,教职工总人数在50人及以下的单位应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教职工总人数在5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也可召开教职工的代表大会,但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教职工总人数的30%,且代表数不得低于30名;其中一线教师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

四、会议时间及地点

请各二级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开会时间和地点,于202036日(周五)前完成。

五、会议要求

1. 二级教代会的筹备工作要在各单位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好本年度二级教代会。

2.会议结束后,各分工会将会议资料统一装订,并报校工会存档一份。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