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展示教师的艺术风采和丰富教师的精神文化生活,构建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提升文化生活的品位,展现教职工的靓丽风采与艺术专长,我校工会决定举行第三届教职工“放飞梦想弘扬师德”特师好声音歌手大赛。
一、活动目的
展现我校教职工的团队精神,展示教职工的风采和团队奋发向上、团结和谐的精神面貌,增进广大教职工的职业幸福感,丰富广大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培育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和谐奋进的校园氛围。
二、活动主题:放飞梦想弘扬师德
三、活动主办单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工会
活动协办单位:音乐与舞蹈学院分工会
四、参赛对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职工、音乐学院专业声乐教师除外。
五、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至6月7日
比赛时间: 2023年6月16日(周五下午),中午11:50参与活动人员在114工作餐,12:30图书馆门前集中乘车出发。
六、活动比赛地点:栖霞区党校多功能厅
七、活动报名方式
由各分工会于6月7日上午11点前发送选手报名信息(分工会名称+姓名+歌曲名称+歌曲伴奏MP3格式)至校工会邮箱,邮箱地址:550516139@@qq.com
八、活动要求
1.演唱内容:每位选手自选曲目一首,歌曲积极向上,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社会正能量,歌唱类别及唱法形式不限,演唱形式采用独唱。
2.演唱者表情自然、大方,需着舞台装,舞台费用由各分工会负责。
3.根据教师比例除音乐学院外,其余分工会各派两名进行参赛。
4.音乐学院教师将于 6月 7日开始为各分工会选手进行为期两周声乐指导训练,请各位选手在指导前熟悉好自己的比赛作品。
5.演唱者6月16日9点 进行比赛抽签,地点:工会办公室 211
6.比赛奖项设定: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胜奖9名。设立奖金勉励,请各分工会派优秀选手踊跃参赛,比赛第二,友谊第一。
7.各分工会派出2名选手和2名观众参与活动。
九、比赛议程(比赛当天)
1.开场表演:音乐学院嘉宾
2.主持人介绍到场嘉宾及其评委;
3.主持人宣读评分细则;
4.各位参赛选手依次上台演唱,5号选手之后依次现场亮分;
5.请助场嘉宾演唱;
6.总分,评奖、颁奖,选手合影;
7.主持人宣布比赛结束。
十、比赛其他准备工作
1.舞台的搭建、背景灯光
2.评委老师的确定(刘世音桑伟张贺香)
3.节目顺序及主持人、主持稿的确定
4.安排统分、收分人员及纸、笔、计算器的准备
5.奖状奖金发放引领员的安排
6.观众的安排及安全管理纪律工作的安排
附件1:演唱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歌曲内容思想性强、格调高雅、健康向上、符合活动主题。(20分)
2.歌唱吐字清晰、声音统一、气息流畅、音色优美,音质纯净,音域宽广(20分)
3.对作品风格把握准确,情感表达恰到好处,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20分)
4.台风端庄,表演自然,富有美感。(20分)
5.舞台服装符合歌曲演唱风格。(20分)。
附件2:
第三届教职工“特师好声音”歌手大赛报名报
序号 | 分工会 | 姓名 | 歌曲名称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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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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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手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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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众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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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众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