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2021-12-27      阅读:4209

各部门工会:

2021年度,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各级工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能,在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 疫情防控期间,创新举措,通过网络开展一系列文体活动为增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更好地总结经验,促进工会工作质量的全面提升,充分调动广大工会干部及会员的积极性,经研究,校工会决定开展2021年度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下而上、择优评选”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

 ()“优秀工会干部”:学校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负责本单位工会工作的专兼职工会干部。

(二)“工会积极分子”:积极参加工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在工会活动中成绩优秀的工会会员。

三、评选名额

 ()优秀工会干部每个分工会1个名额。

()工会积极分子若干名。“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名额,按各分工会在职教职工会员总数的5%确定。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了解和熟悉工会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热爱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工会活动,为学校和部门工会工作的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3.密切联系教职员工,认真听取和正确反映教职员工的利益诉求,配合党政协调处理劳动纠纷,积极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4.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关心慰问困难教职工,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

5.积极完成学校和部门工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2.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活动,成绩突出。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群众基础好。积极完成工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为学校和本单位工会工作及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作出积极贡献。

五、评选程序

()各部门工会在各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开展评选工作。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在认真总结自评的基础上推荐申报,学校工会对各单位推荐的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进行评定并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下文表彰。

()各部门工会组织被推荐的个人填写《2021年度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和《2021年度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并于20211229日下午五点前将申报材料报校工会,电子版请发送至:550516139@qq.com。联系人:张世英,联系方式:89668170

 

附件:1.2021年度优秀工会干部推荐表

2.2021年度工会积极分子推荐表

   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工会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表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