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2019-05-05      阅读:1444

各部门工会:

为激励和推动教职工的积极性,维护全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根据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2018年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参加疗休养人员为来校工作两年以上的在职在岗工会会员。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国家级劳模、先进工作者,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或国家级科技奖、教学奖获得者;

2、省级劳模、先进工作者,或省级科技奖、教学奖获得者,或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校教学成果奖、科技奖获得者,或党务、工会积极分子,或优秀辅导员及其他校级及以上的先进、优秀工作者;

4、部门工会认定的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疗养时间:79日(周一)至713日(周五)

三、疗养地点:北戴河

四、疗养行程:南京——北戴河高铁往返,全程五天四夜。包食宿。其中包括:山海关古城风光、(老龙头、天下第一关、孟姜女庙)、北戴河鸽子窝海边(鸽子窝公园、奥林匹克大道公园、豪华游船)、南戴河碧海金沙踏浪、渔岛;(具体行程和费用以行程为准)

五、费用:学校对于当年参加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按2000/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超出部分(大约780元(按最终定价收取))由个人承担。

六、报名时间:请部门工会填写好《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疗(休)养人员报名表》和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截止日期:2018629日。联系人:张燕    电话:89668170

七、名额分配:

2018年教职工疗(休)养名额分配表

部门工会

教职工人数(人)

名额(人)

机关一

54

5

机关二

65

7

机关三

85

9

特教学院

42

5

学前教育学院

28

3

康复科学学院

37

4

音乐学院

29

3

语言学院

45

6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3

2

管理学院(残疾人事业管理学院)

21

2

美术学院

39

4

合计

468

50

 

 

 南京特殊教师师范学院工会

2018622

 

 

 

 

附件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疗(休)养人员报名表

                 

 

部门工会          (盖章)

姓名

性别

部门单位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书记签字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疗(休)养人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顾培玉

 

曹卫红

蒋贤维

何  全

刘海军

张启昕

凌小艳

连  兢

 

杜  文

陶  刚

程兰春

 

 刘沙 

 

邢红

章韵静

卢锐航

 

朱晓刚

王长青

   

   

   

   

盛  洁

苏雅娟

陈宁春

马   勇

王  莉

胡  博

范  绕

吴  兴

许  诺

杨克瑞

王凤娥

杨少波

张世英

李爱芬

赵  健

苗新见

姚建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