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教职工开展春游活动的通知

2019-04-15      阅读:1795

各分工会:

为了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要求,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同意,校工会决定组织开展春游活动。

一、行程安排:

420日(周六)

时间

活动安排

8:00

2号线兴隆大街下1号出口(建设银行门口)

8:00—9:00

乘车(车程约1小时左右)

9:00—11:00

游览江宁观音殿、乡伴苏家、徐家院子

11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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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要求:

1、报名参加活动的教职工,不得带家属,统一乘坐大巴。

2、请提前到指定地点等车和乘车,逾时恕不等待。

3、活动期间,请自觉遵守时间,统一安排,不能因个人单独行动而延误集体时间。出行期间务必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

4、报名参加活动的教职工必须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旅行劳累。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9418号中午12

备注:20日天气情况:17度至26度,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