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了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总工办发【2017】32号)要求,经工会委员会研究同意,校工会决定组织开展春游活动。
一、行程安排:
4月20日(周六)
时间 | 活动安排 |
8:00 | 2号线兴隆大街下1号出口(建设银行门口) |
8:00—9:00 | 乘车(车程约1小时左右) |
9:00—11:00 | 游览江宁观音殿、乡伴苏家、徐家院子 |
11:00—12:00 | 返回 |
二、活动要求:
1、报名参加活动的教职工,不得带家属,统一乘坐大巴。
2、请提前到指定地点等车和乘车,逾时恕不等待。
3、活动期间,请自觉遵守时间,统一安排,不能因个人单独行动而延误集体时间。出行期间务必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
4、报名参加活动的教职工必须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旅行劳累。
备注:20日天气情况:17度至26度,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