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2016年度,学校各级工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和习近平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动员广大教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推进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下而上、择优评选”的原则。
二、评选对象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学校工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部门工会。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学校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负责本单位工会工作的专兼职工会干部。
(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积极参加工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在工会活动中成绩优秀的工会会员。
三、评选名额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4个。“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名额,按部门工会总数的30%确定;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若干名。“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名额,由各部门工会按工会专兼职干部人数的30%组织推荐。获得“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部门工会主席表彰为“先进工会工作者”,不占名额。
(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若干名。“工会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名额,按在职教职工会员总数的5%确定。
四、评选条件
(一)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部门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工会的组织建设,支持工会工作;
2、部门工会机构完整,分工明确,规章制度健全,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档案资料完备;
3、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教职工排忧解难,为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4、坚持以师德建设为重点,提高教职工的整体素质;
5、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6、积极参与学校和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显著实效。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了解和熟悉工会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2.热爱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工会活动,为学校和部门工会工作的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3.密切联系教职员工,认真听取和正确反映教职员工的利益诉求,配合党政协调处理劳动纠纷,积极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4.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关心慰问困难教职工,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具体困难。
5.积极完成学校和部门工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本职工作成绩突出。
2.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活动,成绩突出。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群众基础好。积极完成工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为学校和本单位工会工作及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作出积极贡献。
五、评选程序
(一)各部门工会在各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组织开展评选工作。严格遵守评选条件,在认真总结自评的基础上推荐申报,学校工会对各部门推荐的工会工作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进行评定并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下文表彰。
(二)各部门工会组织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填写《2016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2016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和《2016年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并于2017年1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校工会,电子版请发送至:104684210@qq.com。联系人:张燕,联系方式:89668021。
附件:1.2016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2016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
3.2016年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
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部门工会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表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6年12月11日
附件1:
2016年度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单位名称 | | 本单位会员总数 | |
主要先进事迹:
(可附页) | |||
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意见:
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校工会委员会审批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2:
2016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表
姓名 | | 职务 | |
单位及岗位 | | 担任工会何职务 | |
主要先进事迹:
(可附页) | |||
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意见:
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校工会委员会审批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3:
2016年度工会工作积极分子推荐表
姓名 | | 职务 | |
单位及岗位 | | ||
主要先进事迹:
(可附页) | |||
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意见:
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盖章) 年月日 | |||
校工会委员会审批意见: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4: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部门工会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名额表
序号 | 单位 | 优秀工会工作者 | 工会工作积极分子 | 备注 |
1 | 机关一 | 1 | 2 | 39 |
2 | 机关二 | 1 | 3 | 58 |
3 | 机关三 | 1 | 3 | 65 |
4 | 特殊教育学院 | 1 | 2 | 42 |
5 | 学前教育学院 | 1 | 1 | 26 |
6 | 康复科学学院 | 1 | 2 | 33 |
7 | 语言学院 | 1 | 2 | 45 |
8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1 | 1 | 25 |
9 | 音乐学院 | 1 | 1 | 28 |
10 | 美术/阳光学院 | 1 | 2 | 39 |
11 | 管理/残疾人事业管理学院 | 1 | 1 | 19 |
| 共计 | 11 | 20 | 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