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教职工疗(休)养工作的通知

2016-06-27      阅读:617

 

各部门工会:

为激励和推动教职工的积极性,维护全校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身心健康,根据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2016年教职工疗(休)养活动即将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参加疗休养人员为来校工作两年以上的在职在岗工会会员。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国家级劳模、先进工作者,或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或国家级科技奖、教学奖获得者;

2、省级劳模、先进工作者,或省级科技奖、教学奖获得者,或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校教学成果奖、科技奖获得者,或党务、工会积极分子,或优秀辅导员及其他校级及以上的先进、优秀工作者;

4、部门工会认定的工作业绩突出者。

二、疗养时间:7月18日(周一)至7月22日(周五)

三、疗养地点:北戴河

四、疗养行程:南京——北戴河高铁往返,全程五天四夜。包食宿。其中包括:山海关古城风光、(老龙头、天下第一关、孟姜女庙)、北戴河鸽子窝海边(鸽子窝公园、奥林匹克大道公园、豪华游船)、南戴河碧海金沙踏浪、渔岛;(具体行程和费用等招标后通知)

五、费用:学校对于当年参加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超出部分(约730元)由个人承担。

六、报名时间:请部门工会填写好《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疗(休)养人员报名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并经本单位党支部书记签字并盖章后,报校工会。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7月1日。联系人:张燕    电话:89668021

七、名额分配:

2016年教职工疗(休)养名额分配表

部门工会

教职工人数(人)

名额(人)

机关一

39

4

机关二

62

6

机关三

62

6

特教学院

42

4

学前教育学院

26

3

康复科学学院

30

3

音乐学院

29

3

语言学院

43

4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1

2

管理学院(残疾人事业管理学院)

18

2

美术学院

39

4

合计

411

41

特此通知。

 

 南京特殊教师师范学院工会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