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教职工“特师好声音”歌手大赛院

2016-04-27      阅读:651

为了展示教师的艺术风采和丰富教师的精神文化生活,构建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提升文化生活的品位,展现教职工的靓丽风采与艺术专长,我校工会决定举行首届教职工“放飞梦想弘扬师德”特师好声音歌手大赛。
一、活动目的
    展现我校教职工的团队精神,展示教职工的风采和团队奋发向上、团结和谐的精神面貌,增进广大教职工的职业幸福感,丰富广大教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培育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营造和谐奋进的校园氛围。
二、活动主题:放飞梦想弘扬师德

三、活动主办单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工会

活动协办单位:音乐学院分工会
四、参赛对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教职工、音乐学院专业声乐教师除外。
活动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8日至5月6日
  比赛时间:
 2016年5月25日(周三下午)
六、活动比赛地点:音乐厅
七、活动报名方式
  由各分工会发送选手报名信息(分工会名称+姓名+歌曲名称+歌曲伴奏MP3格式)至校工会邮箱,邮箱地址:844164259@qq.com
八、活动要求
    1、演唱内容:每位选手自选曲目一首,歌曲积极向上,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社会正能量,歌唱类别及唱法形式不限,演唱形式采用独唱。
  2、演唱者表情自然、大方,需着舞台装,舞台费用由各分工会负责。
  3、根据教师比例除音乐学院外,其余分工会各派两名进行参赛。
    4、音乐学院教师将于  5月  9日开始为各分工会选手进行为期两周声乐指导训练,请各位选手在指导前熟悉好自己的比赛作品。    
    5、演唱者 5 月23日9点  进行比赛抽签,地点:工会办公室  
 

6、比赛奖项设定: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胜奖9名。设立奖金勉励,请各分工会派优秀选手踊跃参赛,比赛第二,友谊第一。
九、比赛议程(比赛当天)
  1、开场表演:音乐学院嘉宾
  2、主持人介绍到场嘉宾及其评委;
  3、主持人宣读评分细则;
  4、各位参赛选手依次上台演唱,5号选手之后依次现场亮分;
  5、请助场嘉宾演唱;
  6、总分,评奖、颁奖,选手合影。
  7、主持人宣布比赛结束。
十、比赛其他准备工作
    1、 舞台的搭建、背景灯光
    2、 评委老师的确定(杨荔、张强、王雪敏、刘丽英、张贺香)
   3、 节目顺序及主持人、主持稿的确定
   4、 安排统分、收分人员及纸、笔、计算器的准备
    5、 奖状奖金发放引领员的安排
    6、 观众的安排及安全管理纪律工作的安排
 
附:演唱评分标准:
(满分100分):
1、歌曲内容思想性强、健康向上、符合活动主题。(20分)
2、歌唱咬字清晰,音色统一,气息流畅,声音优美。(20分)
3、歌唱表现力强,理解歌曲内涵,熟练把握到位。(20分)
4、舞台表演得体,演唱感染力强,自然大方。(20分)
5、舞台服装符合歌曲演唱风格。(20分)。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歌手大赛.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