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太极拳协会章程

2011-05-11      阅读:1125
第一章  
第一条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武术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是校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团体。
第二条          协会宗旨:发展武术运动,弘扬民族文化;提高我院教职工的健康水平和身体素质,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第三条          协会职能:指导、协调全校教职工武术运动的发展,推动武术运动项目的普及和提高,促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 会员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参与本协会建设,对本协会理事会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对本协会的活动内容、方式提出建议。
4、对协会在开展活动中有不正当行为,可以直接向校工会投诉。
5、监督协会经费使用。
6、有申请退会的权利。
第五条  会员的义务
1、按时交纳会费
2、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3、配合会长做好协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协会组织
第六条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武术协会的领导机构是协会委员会。
第七条  协会委员会会长一名,秘书长一名,指导教师二名。
第八条  协会委员会的职责:
1、制定协会年度活动安排并组织实施。
2、讨论研究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3、向全体会员报告工作及经费使用情况。
4、讨论批准新会员。
第四章  协会活动
第九条教职工武术协会主要活动形式:太极拳训练,校内、外交流、比赛,运动咨询。主要活动内容:陈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
第十条 协会活动时间安排:每周三下午三点至四点半。
第五章  协会经费
第十一条 协会经费主要有会员会费、校工会资助、社会赞助组成。
第十二条 协会活动经费申请:1000元
第六章  协会纪律
第十三条  会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遵守协会各项制度。
2、按时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训练和比赛。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太极拳协会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