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男子篮球队章程

2011-05-11      阅读:123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篮球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喜爱篮球运动的爱好者自愿结成的群众性组织。
    成立目的:
    1、增进健康、外塑形象,内强素质,弘扬特院精神
    2、推广篮球运动,为广大篮球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球艺,共同提高的园地;
    3、做好对校内外的交流,增进团结、促进融合、提高凝聚力。
第二章 活动
    第二条 协会定期组织以下活动每周至少一次训练,会员按教练安排进行练习比赛。
    第三条 协会不定期组织以下活动:
    (一) 与其它兄弟篮球团体进行友谊比赛。
    (二) 组织校内的交流比赛
    (二) 组织观摩在南京或近区举行的国内、国外篮球赛事。
    (三) 组织会员聚餐、旅游及其它娱乐活动。
    (四) 协会邀请资深篮球队教练及队员指导球艺。
    (五) 每学期开一次交流会。
第三章 会员
    第四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的我院在职教职工。
    (二)有一定篮球技术基础,热爱该运动,有提高自身球技的意愿和坚持不懈锻炼的毅力,能够长期坚持参加协会活动。
    (三)有集体意识,愿为他人服务,愿为办好协会付出努力。
    (四)参加者无年龄,球龄,性别之限制。
    (五)在加入篮球协会同时具有会员的资格。
    (六)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并向本协会提出申请。
    第五条 新会员入会的程序:
  如有意加入篮球协会,请填写一份"入会申请表",然后等待协会委员会的批复(一周内)。 
    第六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活动;
    (三)对协会委员会工作的批评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对协会提供篮球及相关用品有特别优惠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协会的决议,维护协会的声誉;
    (二)对办好协会,提出自己意见和建议;
    (三)尊重委员会的劳动,配合委员会的工作,完成其交办的任务;
    (四)会员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球技水平较高的会员应对球技水平较低的会员进行指导;
    (五)鼓励每位会员在协会队员与其它兄弟篮球团体比赛时到场助威。
    第八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经委员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与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
第九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委员会委员;
    (三)审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协会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条 会员大会由委员会召集,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一条 协会委员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其职责是:
    (一)组织协会一切活动,管理财务;
    (二)对会员大会负责,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三)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四)与会员保持沟通和联络,及时讨论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 委员会委员应当处事积极、热情和谦慎。尽心尽力为协会和会员做好每一件与协会相关的事务。愿意为了协会活动的正常进行在时间和精力上做出牺牲,并不断想方设法提高协会活动质量,增加活动内容。委员会委员的劳动应得到所有会员的尊重和积极配合。
    第十三条 委员会委员常设:
    名誉会长一名
    会长一名,全面管理协会的各项工作
领队一名,教练两名,负责俱乐部训练、比赛
    秘书长一名,负责对外联络、财务管理。
第五章 资金的来源、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协会经费来源:
    (一)工会拨款。
    (二)协会鼓励商业赞助或馈赠。
    (三)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五条 经费的使用:
    (一)会费用于活动场地租用、篮球赛费用和饮料费、交通费、交流费用(包括宣传发布招集费用和协会的礼品纪念品。)
    (二)剩余的会费自动转入协会基金,以作将来活动使用。
    第十六条 经费的管理:
  目前财务总监负责协会内财务核算。
    第十七条 经费使用的监督:
  协会经费使用受委员会批准,并接受会员大会审议财务报告。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八条 对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七章 会徽
    第二十二条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篮球协会会徽待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在协会委员会。
    第二十四条 委员更换,通过会员大会产生。